通街噴字刑毀 3人幫認罪保釋候判

2023-08-30 00:00

楊源碩(左)及吳嘉倩求情指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。
楊源碩(左)及吳嘉倩求情指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。

3名22歲男女去年六四凌晨,在九龍新界多區的公共設施上噴上「六四」字樣塗鴉。3人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8項刑事毀壞罪,案情透露其中兩人為情侶關係,女方在案發前曾發訊息給男友稱想「噴『六四』噴到周街都係」。3人後來用文件夾製成膠模板,到街上用噴漆塗鴉電箱、交通橙柱和咪錶等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3人保釋至9月21日候判,期間索取背景和社服令報告。

被告為楊源碩、吳嘉倩及售貨員陳鈺喬;楊和吳為情侶,均任職舞台工人。辯方求情指3人受社會氣氛影響、衝動下犯案,已感後悔及承諾會奉公守法,3人亦願意賠償417元。

案情指,去年六四,香港多區有公眾設施遭噴上共222個「六四」塗鴉字樣。警方翻查閉路電視,發現3名被告在6月4日凌晨0時至2時許,連同一不知名男子先後在石硤尾街、鴨寮街、黃竹街、荔枝角道、上海街、砵蘭街、咸美頓街及彌敦道附近,用噴漆和「拓模」塗鴉5個電源箱、3個停車收費錶、4枝燈柱、2枝交通燈柱、2個郵箱、1部偵速攝錄機及2個垃圾桶。

警方在6月4日拘捕楊,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,其家中搜出兩個拓模及39罐噴漆,楊承認用膠文件夾製成拓模;吳和陳其後被捕。警方檢驗3人手機,發現吳案發前曾傳訊息給楊相約犯案。案件編號:WKCC2520/2023

關鍵字

最新回應

相關新聞

You are currently at: std.stheadline.com
Skip This Ads
close ad
close ad